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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已结题科研项目财务结账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7-03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近日,学校下发了《江苏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该办法从201871日起执行。为做好已结题科研项目财务结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账的项目范围

 2018630日之前,所有未办理结账的纵向、横向结题项目。

二、财务结账规定

对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按如下规定处理:

纵向科研项目

除项目管理部门结余经费另有规定外,结题项目结余经费按下列规定处理:

1.20141231日之前结题的,结余经费全部收归学校统筹使用,学校再全额划拨至项目负责人纵向经费结题卡。

2.201511日之后立项和结题项目,按《江苏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江大校2018215)规定处理。

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

1.2018630日之前结题项目,结余经费全额转入项目负责人横向经费结题卡。

   2.2018630日之后结题项目结余经费按《江苏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

  三、财务结账的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对2018630日之前已结题项目进行梳理,在结账前全面清理往来款项,借款应在结题之前全部报销或归还,应付款应在经费结账前全部处理完毕;

2. 各项目负责人填报附表1《江苏大学纵向科研结题项目统计表》或附表2《江苏大学横向科研结题项目统计表》,将附表及项目结题、验收证明等材料送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3.财务处根据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附表进行财务结账及结余经费结转工作。

四、财务结账的时间要求

1. 2018630日之前已结题项目应于20181031日前办理完结余经费结账手续;

2. 逾期不办理结账的项目,将按照《江苏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处理。

联系人:丁永淦,行政2号楼117室,电话88790568


财务处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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