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江苏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及改版的通知》(苏财综〔2017〕25号)文件要求,旧版的《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于2018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得对外开具。
已领用旧版财政票据尚未办理缴验的单位,请在7月1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入账和票据缴验手续,缴验时请如实填写票据封面背面的《票据使用情况表》。未按时缴验且从7月1日起仍开具旧版票据的,由票据使用单位承担责任。
需要领取新版财政票据的单位请到财务管理科办理,票据使用后请及时入账和缴验。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88780081
财务处
2018年6月28日